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平, 青岛优森箱包有限公司 ,青岛和平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鲁0214执异21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青岛优森箱包有限公司、梁平: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和平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优森箱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青岛和平商贸有限公司申请追加梁平为本案被执行人,本院依法立案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21)鲁0214执异212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执行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