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山东汇成化工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18)鲁1623破字1号之 |
案由 |
社会保险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最后分配公告山东汇成化工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1年11月30日,无棣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1623破字1号之16民事裁定,对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山东汇成化工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裁定认可。据此,自本公告日起破产财产实施一次性最后分配。管理人可分配总额为人民币50986687.57元,其中特定财产担保债权26953595.5元,职工债权2648612.62元,社会保险债权519300.05元,税款债权6399711.84元,普通债权14465467.56元,普通债权分配比例1.11%。 管理人将按照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进行分配,如有问题及时与管理人联系,自本公告之日起满两个月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管理人将提存并分配给其他债权人。联系方式:赵丹青,手机15306447110 特此公告。 山东汇成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