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某某, 四川路勇轮胎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25611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路勇轮胎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07民初256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5499.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货款15499.5元为基数,从2021年8月3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