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江苏阔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公示催告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法院
内容
江苏阔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本票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江苏阔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银行本票(号码为3140327222275558,出票人、持票人均为江苏阔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出票行为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隆支行,出票日期为2020年6月22日,票面金额为32000元)一份。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刊登日期
2021-12-0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