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明全, 山东省国际贸易集团中心 ,青岛国鑫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海岳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6)鲁02执849号,(2021)鲁02执异709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东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海岳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贸易集团中心、张明全: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6)鲁02执849号】过程中,青岛国鑫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变更申请执行人,本院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2执异709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院执行一庭领取执行裁定书,经过六十日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