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严某某, 广东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汕湛高速公路东段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创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揭西县南山致鑫建筑材料经营部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粤5281民初2151号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内容
武汉创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东汕湛高速公路东段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揭西县南山致鑫建筑材料经营部、严某某与被告广东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创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东汕湛高速公路东段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揭西县南山致鑫建筑材料经营部、严某某就(2021)粤5281民初2151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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