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严某某, 广东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汕湛高速公路东段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创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揭西县南山致鑫建筑材料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粤5281民初215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创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东汕湛高速公路东段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揭西县南山致鑫建筑材料经营部、严某某与被告广东长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创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东汕湛高速公路东段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揭西县南山致鑫建筑材料经营部、严某某就(2021)粤5281民初2151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