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建宇,金乡分公司, 济南帝隆碳纤维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德州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德州时代置业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 ,济南德隆碳纤维采暖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民申27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济南德隆碳纤维采暖工程有限公司、德州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济南德隆碳纤维采暖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帝隆碳纤维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朱建宇,一审被告德州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德州时代置业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民申27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