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某某,袁某某, 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 ,江苏联发家纺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粤0306执3521号,(2021)粤0306执3521号之二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魏君宜、袁晓红:申请执行人江苏联发家纺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文书,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一、(2021)粤0306执352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你在本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还款及报告财产义务;二、(2021)粤0306执3521号评估报告通知书,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通知书,双方当事人有权以议价方式确定房产的处置参考价。议价不能或不成,或未提交议价结果的,本院已在执行过程中已鹰眼执行综合系统应用平台进行查询,查询上述房产的市场总价为人民币2954179.36元,本院将依法参照上述查询价确定以人民币2954179.36元为拍卖起拍价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三、(2021)粤0306执352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袁晓红名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财富港大厦B座1908号房产【不动产证号:粤(2020)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87900号】以清偿债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