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尹训新,赵玉英,苏金勇, 青岛鲁昌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青岛瑞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鲁执复25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青岛鲁昌化工有限公司,尹训新,苏金勇: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青岛鲁昌化工有限公司、青岛瑞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尹训新、赵玉英、苏金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执复253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