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海军,边明海,杨海良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522民初125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边明海、杨海良:本院受理原告王海军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0522民初12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