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马宗金,王振宝,李群兰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鲁0784民初2107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人民法院
内容
王振宝、李群兰:本院受理原告马宗金诉你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784民初21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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