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苏0192民初8730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某:本院受理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21)苏0192民初8730号裁定书(转普)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