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群,衣勇, 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212民初330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群、衣勇:本院受理原告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0212民初33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