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亲江,王金芝,刘江锋, 兰溪市佳瑞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81民初2310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亲江、王金芝、刘江锋:本院受理兰溪市佳瑞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刘亲江、王金芝、刘江锋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781民初23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