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程某,施某,陈某某,刘某,陈某某,徐某某,龙某某, 成都口福仔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龙福仔商贸有限公司 ,郫都区兰道明副食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川0124民初3224号 |
案由 |
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程某、施某、陈某某、刘某、陈某某、徐某某、成都口福仔商贸有限公司、成都龙福仔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郫都区兰道明副食店与被告龙某某、你们申请执行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川0124民初32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