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某,王某某,武某某, 陕西定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825民初6360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王某某、武某某:本院受理原告陕西定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825民初63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以内来本院白湾子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