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顾存忠,顾荣伟,金学聪,陈亮,金焕,黄晓玉, 斐乐体育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浙1081民初10623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顾荣伟:本院受理原告斐乐体育有限公司诉被告顾存忠、顾荣伟、金学聪、陈亮、金焕、黄晓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又不能用公告送达之外的其他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1081民初106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材料。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一、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停止生产、销售侵犯第163333号、第8801339号、第163332号、第880144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二、判令六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共计50万元人民币;三、判令六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均为15日,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计算,你应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民三庭提交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二O二二年二月十七日下午十四时十分在温岭市人民法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