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于圣虎,唐某,张彬,刘雅,曹某某,全某某, 惠州宏润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 ,东莞市石碣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百汇收购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22民初223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某:关于本院受理原告于圣虎、东莞市石碣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百汇收购站诉你与张彬、刘雅、曹某某、全某某、惠州宏润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322民初2233号民事裁定书、(2021)粤1322民初2233号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石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省惠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