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于圣虎,唐某,张彬,刘雅,曹某某,全某某, 惠州宏润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东莞市石碣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百汇收购站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1322民初2233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
内容
唐某:关于本院受理原告于圣虎、东莞市石碣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百汇收购站诉你与张彬、刘雅、曹某某、全某某、惠州宏润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322民初2233号民事裁定书、(2021)粤1322民初2233号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石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省惠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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