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某某,刘某某,刘某某, 肇庆市高要区恒富置业有限公司 ,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2民再9号,(2019)粤1204民初1378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肇庆市高要区恒富置业有限公司、刘恩辉、刘兰桂:本院受理申诉人苏少芬与被申诉人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一审被告肇庆市高要区恒富置业有限公司、刘恩辉、刘兰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12民再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一、撤销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2019)粤1204民初1378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重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