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某某,陈某,伊某某某,伊某某某,陈某某,伊某某某,第三人-Michael,Karl,KlattChan,Sun,霍某某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伊某某某(KAZUKO ITO)、陈某某(MELISSA YUKO CHAN):本院受理原告陈某某、陈某诉被告伊某某某(KAZUKO ITO)、伊某某某(HIKOKO ITO)、陈某某(MELISSA YUKO CHAN)、伊某某某(ETSUKO ITO),第三人Michael Karl Klatt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1、判令Chan Sun(陈伸)名下登记的香港发得顺有限公司(英文名字Foundation Land Investment & Trading Company Limited,公司共有120万股,注册登记价为港币120万元,折合人民币1025202.90元)999股中的一半999/2股为霍某某遗产,由申请人一、申请人二各继承999/12股;2、判令英国FOUNDATION LAND INVESTMENT & TRADING UK LTD名下代持的香港发得顺有限公司(英文名字Foundation Land Investment & Trading Company Limited)1199000股中的一半即1199000/2股为霍某某遗产,由申请人一、申请人二各继承1199000/12股;3、判令英国FOUNDATION LAND INVESTMENT & TRADING UK LTD. (公司现有股份82股,每股1英镑,2019年4月1日 时英镑兑人民币汇率8.772元,折合人民币719.304元)公司82股中的一半即41股为霍某某遗产,由申请人一、申请人二各继承41/6股;4、判令澳大利亚Weiler Holdings Pty Ltd(公司共有20000股,注册资本20000澳币,折合人民币95530元)20000股中的一半即10000股为霍某某遗产,由申请人一、申请人二各继承10000/6股;5、本案全部诉讼费由四被申请人共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不提交将视为放弃书面答辩权利。本案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不提交将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林波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周信斌、崔晓威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09:30在石湾办公区民事审判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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