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绿地优鲜超市有限公司上海绿地优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杰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内容
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绿地优鲜超市有限公司、上海绿地优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杰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绿地优鲜超市有限公司、上海绿地优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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