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常靖,周倩,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诺诚恒达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503民初1464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陕西诺诚恒达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李常靖:本院受理的原告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诺诚恒达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李常靖、周倩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503民初14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