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某某,王某某,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8)粤0306民初26640号,(2021)粤0306执恢652号,(2021)粤0306执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被执行人马某某、王某某: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306民初2664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分别为:一、(2021)粤0306执恢652号执行通知书。限你们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2021)粤0306执恢652号报告财产令。限你们在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三、(2021)粤0306执恢65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马某某、王某某的财产(以人民币304607.61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等为限)。四、(2021)粤0306执恢652号查封通知书。本院已于2020年3月11日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位于山西省介休市绵山北街紫光苑小区B号楼2单元11层02室的房产(不动产证号:介房预介休市字第YG00004243号)。限你们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处置上述房产。五、(2021)粤0306执恢652号评估报告,依照相关规定,本院委托深圳市一统土地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勘测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的现值进行评估并已作出深一统评字[2021]第A09005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价值人民币688010元。如对上述评估报告内容有异议,应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如存在对上述房产价值有影响的相关事由,相关权利人应当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并附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出,本院将以上述评估报告作为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依据对上述房产进行司法网络拍卖。六、(2021)粤0306执恢65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登记在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位于山西省介休市绵山北街紫光苑小区B号楼2单元11层02室的房产(不动产证号:介房预介休市字第YG00004243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应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无异议,本院将拍卖上述财产,用于清偿债务。若拍卖未成交,本院将依法调价后再次拍卖、变卖、以物抵债,不再另行通知。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