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某, 南京悦蹦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12372号 |
案由 |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京悦蹦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某诉被告你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川0107民初123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支付97599.12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等。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晋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