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某某,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03民初9143号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韩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103民初91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