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某某,周某某,李某某,李某某,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阳东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704民初34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某某、周某某、李某某、李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阳东支行诉被告梁某某、周某某、李某某、李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704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