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某某, 广宁县联和镇青旺杂货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223民初146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广宁县联和镇青旺杂货商行诉被告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223民初146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