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某, 瑞安市盛杰家居用品厂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瑞安市盛杰家居用品厂:本院受理原告陈某某与被告瑞安市盛杰家居用品厂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和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7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