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无锡岩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7月29日裁定受理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无锡岩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无锡衡鑫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因无锡岩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经管理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2月6日裁定宣告无锡岩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