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蒲城县祥龙汽贸有限责任公司,田某某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5民终1433号 |
案由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田某某: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蒲城县祥龙汽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田某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陕05民终1433号民事判决,并请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