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某,王某某,李某某,李某某, 蒙城县洁蒙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合肥市肥东天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5202民初2343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合肥市肥东天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虎):本院受理原告陈某某与被告王某某、蒙城县洁蒙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合肥市肥东天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李某某、李某某、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5202民初2343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司送达有关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答辩状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8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