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上海侬农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金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辉海润商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浙01民初2850号
案由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内蒙古金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侬农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金辉海润商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诉被告内蒙古金辉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侬农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因你二公司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二公司公告送达(2021)浙01民初2850号一案起诉状副本、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3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26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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