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某某,姜某, 浙江合众自动化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姜某(QINJIANG):本院受理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浙江合众自动化有限公司、姜某(QINJIANG)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3月24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