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无锡市山通工程机械配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因无锡市山通工程机械配套有限公司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11月4日裁定宣告无锡市山通工程机械配套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无锡市山通工程机械配套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