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上海张江昌平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太仓张江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 ,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民初91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张江昌平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太仓市科教新城管理委员会与太仓张江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昌平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