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汕头市她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松原市漫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汕头市她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柯少川):本院受理的原告松原市漫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有关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3月17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