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佛山市南海灏霖纺织服装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千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昀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0391民初401号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内容
广州昀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南海灏霖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汇千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昀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南海灏霖纺织服装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91民初401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91民初4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昀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南海灏霖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汇千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支付运费64616元、仓储费450元、销毁费及登记费621元,共计65687元;二、驳回原告深圳市汇千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61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径付至原告。广州昀聪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南海灏霖纺织服装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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