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某某, 河源市江东新区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信丰县富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粤1621民初888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信丰县富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被告信丰县富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徐某某、河源市江东新区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1621民初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