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陈某,朱某某,罗某某,李某某, 成都永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川0113民初3810号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朱某某、罗某某、李某某、成都永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某诉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一案,本院已作出(2021)川0113民初3810号民裁定书,原告陈某不服本案裁定书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2-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