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宏伟泰公司, 广东宏伟泰精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2020)粤19破57号,(2020)粤19破57号之三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0)粤19破57号,广东宏伟泰精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伟泰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院于2020年9月14日裁定受理宏伟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宏伟泰公司负债总额为53348952.64元,且该债权经过了债权人会议核查,宏伟泰公司管理人共接管宏伟泰公司财产1610653.33元,宏伟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宣告破产的情形,请求宣告宏伟泰公司破产。经审查,宏伟泰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院于2021年12月10日作出(2020)粤19破5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宏伟泰公司破产。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