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某某,沈某某,沈某某,麦某某,梁某某,沈某某,沈某某,第三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赤坎支行, 湛江市恒威工程履约担保有限公司 ,湛江市广州湾装饰工程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0802民初18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某某、沈某某、沈某某、麦某某、湛江市广州湾装饰工程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湛江市恒威工程履约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梁某某、沈某某、沈某某、第三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赤坎支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802民初189号民事判决书、(2021)粤0802民初189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