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娟,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百里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深圳大三九食品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永城市金鼎食品有限公司 ,深圳大三九食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大三九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大三九食品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朱娟: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家港市百里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深圳大三九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大三九食品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永城市金鼎食品有限公司、朱娟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庭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