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辉忠,李少亮,陈茵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粤0306执10984号,(2021)粤0306执10984号之二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少亮、陈茵:申请执行人郑辉忠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一、(2021)粤0306执109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你们在本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还款及报告财产义务;二、(2021)粤0306执10984号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通知书,双方当事人有权以议价方式确定房产的处置参考价。议价不能或不成,或未提交议价结果的,本院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潮阳区税务局发函进行定向询价查询李少亮名下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居委城北二路东凤华庭住宅区13幢304号房(不动产证号:粤房地权证汕潮阳字第3000075394号)进行查询,上述房产市场单价为人民币6400元/㎡,市场总价为人民币878592.00元,本院将依法参照上述查询价确定以人民币878592.00元为拍卖起拍价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三、(2021)粤0306执1098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李少亮名下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平北居委城北二路东凤华庭住宅区13幢304号房(不动产证号:粤房地权证汕潮阳字第3000075394号)以清偿债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