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镇江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股东镇江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江苏大行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永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和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大连浩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苏0113民初3621号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浩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和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镇江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永高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浩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和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大行临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镇江市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3民初3621号案件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你来本院(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9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