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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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702民初794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州市晖邦置业有限公司、佛山铂晟置业有限公司、汕头绿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绿地集团佛山顺德绿安置业有限公司、东莞弘景置业有限公司、湛江市领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绿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阳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阳江市绿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江市绿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绿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满庭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彩管置业有限公司、江门绿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1702民初794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证据材料、合议庭成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的9时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