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某某,第三人-, 苏州广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宇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宇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某某诉被告苏州宇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第三人:苏州广涛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因被告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东沙湖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