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纪晓芳,陈恩杰,方伟欢,黄俊豪,黄喜龙,张永武,余惠萍,保险公司,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普宁市嘉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粤5281民初2114号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内容
余惠萍:原告纪晓芳与被告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陈恩杰、方伟欢、普宁市嘉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黄俊豪、黄喜龙、张永武、余惠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281民初2114号民事调解书,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一次性赔偿原告纪晓芳经济损失2000元;二、被告陈恩杰一次性赔偿原告纪晓芳经济损失89520元,当庭付清;三、原告纪晓芳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2869元,减半收取1434.5元,评估费4426元、公告费600元,共6460.5元,由被告陈恩杰承担。诉讼费、评估费、公告费已由原告纪晓芳垫付,被告陈恩杰同意当庭付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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