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某,王某, 四川莘博源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11260号 |
案由 |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四川莘博源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11260号原告张某与被告你们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王某于2019年10月18日签订的《代持股份协议书》;二、被告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协助、配合原告将四川琳岷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被告王某;三、被告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协助、配合原告将原告代持的四川莘博源贸易有限公司25%股权转移登记至被告王某名下。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