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深圳市对庄科技有限公司 ,新沂市港头镇王宇光小吃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3民初16号 |
案由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沂市港头镇王宇光小吃部: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对庄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3民初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