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山东传习律师事务所,王某某, 青岛程鹏包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民申8873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青岛程鹏包装有限公司、王某某:本院审理的再审申请人山东传习律师事务所因与被申请人青岛程鹏包装有限公司、王某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民申887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驳回申诉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